暑期,家庭自駕車出游增多。長途行駛中,一些孩子在乘車時喜歡將身體伸出天窗外面吹風、看風景。這個時候,如果旁邊的家長安全意識淡薄,不懂得及時制止,那可就危險了。
近日,陜西西安交警接到群眾舉報,有一輛白色小車在行車途中,車內三名兒童長時間將身體伸出天窗外,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。接到舉報后,交警立即根據(jù)車輛信息,找到了車輛駕駛人。
經(jīng)查,事發(fā)當天,李某駕駛小車沿環(huán)山路長安段由東向西行駛至唐村段時,車上三名兒童在李某的允許下打開天窗通風,隨后還將身體上半部分伸出了天窗。
交警: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》第六十二條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條,決定(對你)處以200元罰款,駕駛證記3分
再來看前兩天發(fā)生在湖南岳陽的這一幕,交警在巡邏時,發(fā)現(xiàn)前方有一輛小車車頂站著兩名兒童,不時轉動身體四處觀望,十分危險,交警趕緊加速上前攔截提醒。
據(jù)駕駛人李某交代,當天晚上帶著小孩在外面吃飯后覺得天氣涼快便打開天窗透氣,車上的兩小孩出于好奇將身子從天窗探了出去,而李某也僥幸以為沒事,沒有及時制止。交警對李某和兩名小孩提出嚴厲的批評教育,并對李某處以罰款50元駕駛證記3分。
交警提醒,孩子把頭伸出天窗,處于沒有安全帶保護的無固定狀態(tài),出現(xiàn)緊急情況時很可能被甩出車外,而且天窗在閉合時也容易將孩子夾傷。
家長疏于看管 學齡前兒童過馬路事故頻發(fā)
近日,江蘇揚州的一名年僅4歲男童在橫穿家門口公路時,被一輛面包車撞倒在地,還好面包車司機當時采取了緊急措施,男孩只是輕傷。
據(jù)孩子的奶奶介紹,當時她正忙著燒飯,孩子的曾祖母有事走出家門并穿越馬路,孩子就跟了出去,于是發(fā)生了危險。
再來看前些天發(fā)生在江西贛州的這一幕,事發(fā)當時,4歲的湯某跟隨6歲的哥哥跑著過馬路進入了一家小賣部,10秒后,湯某從店內跑出,被恰好正在轉彎的皮卡車撞倒,僅造成湯某多處軟組織挫傷。
隨后,交警調取了車輛的行車記錄儀查看,發(fā)現(xiàn)車子右轉彎時,這名孩子正好出現(xiàn)在小車盲區(qū),好在當時車速并不快,駕駛人在聽到異響后立即剎車,沒有造成嚴重后果。交警提醒,學齡前兒童在道路上通行時,其監(jiān)護人應履行管理、保護的職責,帶領其通過;車輛在行經(jīng)圩鎮(zhèn)復雜路段或村莊小道時,應注意觀察,減速慢行。目前,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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