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家口新聞網訊 《河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》和《河北省電動自行車登記規(guī)定》將于2022年5月1日正式實施。為了加強和規(guī)范非營運電動自行車管理,張家口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直屬五大隊和經開區(qū)南站街道富強路社區(qū)共同開展電動自行車上牌宣傳活動,為電動自行車上牌營造了深厚的宣傳氛圍。圖為4月15日,在經開區(qū)長城西大街,交警與社工向快遞人員宣傳電動自行車上牌事項。 張力濤 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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